近年來,低齡留學早已不是什么新鮮事。英國留學,除了寄宿學校或者寄宿家庭外,家長陪讀也成為當下一些留學家庭的選擇。出于培養(yǎng)創(chuàng)新型思維方式、鍛煉自主能力以及開闊視野等目的,家長會考慮盡早送孩子出國接受教育。
但由于孩子年紀過小,如果讓其獨自一人在陌生的國家學習、生活,孩子面對陌生的環(huán)境和文化背景內心難免會感到恐懼和無助。若不及時加以正確的心理輔導,孩子必定會覺得孤立無援,對留學生活產生負面情緒。這樣的留學生活不僅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反而會給孩子造成難以挽回的心理傷害。
由于遠在他國的父母無法隨時關注到孩子的情況,所以一些家長最終選擇了陪讀。家長希望通過陪伴,降低年幼子女受到傷害的可能性,同時也可以在生活、學習等方面給予孩子更多的幫助和支持。不同的留學目的地有不同的陪讀政策,如何正確且合法地辦理陪讀是眾多家長必須要了解的內容。
英國12周歲以下低齡留學生父母陪讀簽證的有效期一般為6個月或12個月。在簽證有效期結束前,申請人可以申請延長簽證期限。每次簽證延長期限為12個月,直到申請人子女的年齡達到12周歲為止。
南昌立思辰留學云介紹,根據英國內政部規(guī)定,持有低齡留學生父母陪讀簽證的人員如需延長簽證,可以在英國境內遞交申請,并且建議申請人在原簽證期限結束前4個星期向英國內政部遞交延長申請。
因此,持此簽證的父母應在簽證結束前預留出充足的時間來準備延長簽證申請,以免錯過申請期限。另外,英國內政部規(guī)定:一旦申請人的子女在未來12個月內會迎來12周歲生日,或申請人的子女在未來12個月內會完成其英國的學業(yè),申請人將會獲得較短期的陪讀簽證,并且此陪讀簽證到期后將不可延長。
另外,低齡留學生父母陪讀簽證不可以在英國轉換成其他任何類型的簽證,申請人必須在簽證到期前離開英國。如申請人的子女在年滿12周歲后仍希望繼續(xù)在英國的學業(yè),申請人必須在離開英國前安頓好子女在英國的生活及監(jiān)護等問題。英國以12歲作為陪讀簽證的分水嶺,若子女年滿12歲后父母仍想前往英國陪讀,父母可以通過申請?zhí)接H簽證來實現(xiàn)。探親簽證單次時長為6個月,家長可以按照英國學校的開學時間,來計劃申請在英國進行陪讀的探親簽證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