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韓國駐上?傤I館發(fā)布了《關于長期滯留外國人的在入境須知(再次通知)》。近期計劃返回韓國的同學請務必仔細閱讀下文,確認自己是否符合領館要求,提前準備好入境所需材料。
圖片來源:截圖自韓國駐上?傤I館官網(wǎng)
2020.06.01以后出境韓國再入境的所有持登陸證的外國人必須持有從當?shù)爻霭l(fā)日前2日內(nèi)(周末除外)的有無新型冠狀病毒癥狀的診斷書,未持有診斷書者限制登機且不得入境,請相關者參考。
※ 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無須持有并提交診斷證明。
外交(A-1),公務(A-2),協(xié)定(A-3),在外同胞(F-4)滯留資格持有者。
持韓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免除隔離確認書”的人員。
以商務活動,采訪或學術目的訪韓,持出入境·外國人廳的官署長簽發(fā)的「免檢證明」的人員。
<關于診斷書的注意事項>
●原則上只認可當?shù)蒯t(yī)療機關的韓語或英語簽發(fā)的診斷書,但在不得已情況下,可以提交用當?shù)卣Z言開具的診斷證明,但必須附上其韓文或英文翻譯(無須公證)。
●診斷書必須要記載是否有發(fā)熱、咳嗽、發(fā)冷、頭痛、呼吸困難、肌肉痛、肺炎等癥狀(無須X光片)、檢查日期以及檢查者姓名,檢查日期預是當?shù)爻霭l(fā)日前2日內(nèi)(周末除外)有不得已的情況只認可檢查日期3日內(nèi)(周末除外)的診斷書。
●診斷書無需標明新型冠狀病毒陰性(Test Negative)與否,但,標明陰性與否也視為有效的診斷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