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部長Alex Hawke宣布,澳洲政府即將改變法規(guī),實行簽證優(yōu)惠政策,在疫情期間,讓父母簽證申請人無需離境即可獲批。
這項暫時性優(yōu)惠將適用于父母簽證,包括103,143和173類別,變更將于2021年第一季度生效。
不過,這并不影響父母移民簽證申請的審理安排和時間。也就是說,申請人只是獲得了在境內獲批的機會,該審理多久還是多久。
大多數境外的父母移民申請人進入澳洲都是持旅游簽證,一般情況下,每次停留的時間不超過3個月,每18個月不超過12個月。
如果要在境內等簽證獲批的話,就要確保自己有合法的身份停留,簽證到期前一定要及時續(xù)簽。當然,沒有遞交父母移民申請,只是持旅游簽在境內的也要注意簽證有效期和條款限制。
對于境內的600持有人來說,續(xù)簽最大的問題就是簽證條款的限制。
包括8503/8534/8535,“No further stay”條款需要在遞簽之前申請豁免,也就是說成功豁免之前需要有足夠的簽證在澳洲境內合法停留。否則簽證到期了但是豁免結果還沒出來的話,一樣無法在境內申請!
雖然移民局之前說的審理時間是28天,但是這一階段申請8503豁免的人很多,所以大家一定要提前準備!
所有續(xù)簽600的申請人需要確保延簽前18個月內在澳洲未居住超過12個月。如果已經在澳洲快12個月了,需要申請新的簽證!
否則就有可能被取消簽證、驅逐出境、甚至面臨3年入境禁令等。具體可以申請哪類簽證要根據個人背景和計劃來選擇。
總之,對于父母移民申請人來說,現在終于等來了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