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來給大家講澳洲學生簽證條款中透露的權利與義務,讓大家都能知道持有學生簽證有什么權利和義務。
8105 - work limitation
正式上課之前不能工作:為了提前安排好住宿、熟悉校園環(huán)境或者是參加學校的迎新會,學生都會在課程開始之日前就登陸澳洲,大多會提前一個月。但是這一個月是不可以工作的
在讀期間每兩周工作不能超過40小時:每兩周是指周一到第二周的周日,在讀期間是指學校的常規(guī)學期內,不包含寒暑假
40小時的限制不適用于以下情況:課程安排的實習;就讀研究型碩士和博士課程的學生。
因此,我們知道語言課期間也是可以打工的,寒暑假期間沒有打工時間的限制。
8202-meet course requirements
學生簽證持有人必須保持學習狀態(tài):意味著必須在當時申請簽證時的教育機構和課程中學習,如果想要換學校或者專業(yè),必須通知移民局;要保持出勤率,一般是80%,若學生出勤率低于80%,學校會通知移民局,移民局會約持簽人談話,沒有合理的理由則很大機會被取消簽證。
8501-maintain health insurance
持簽人在學期間必須購買相應長度的醫(yī)療保險,且必須再保險生效日期之后進入澳洲,保險失效之后就不能逗留在澳洲了,所以,對于因為某些原因,未能如期畢業(yè)的學生要注意,延期的學習時間段也需要購買相應的保險。
如果是來自挪威、比利時和瑞典的學生,可以無需購買保險。
8516-must maintain eligibility
持簽人在澳洲學習期間必須一直滿足批簽時的條件:例如必須保持課程與簽證申請時一致,如果變更需要及時通知移民局;且有足夠的資金支持該學生在學期間的花費。
8517-Maintain Education for Dependents
辦理學生簽證的時候如果有添加學齡兒童(6歲以上,含6歲)作為同行人,且他們待在澳洲的時間超過3個月,則需要安排他們上學。在申請隨行的時候就已經要提供孩子學校的offer了。
8532-under 18 Approved Welfare
如果持簽人不滿18周歲,必須要安排住宿和監(jiān)護人。并且該安排要覆蓋到在澳洲所有的學習時間,直到年滿18周歲或者離開澳洲為止。監(jiān)護可以請學校安排也可以自行安排。自己安排的監(jiān)護人可以是: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也可以是被你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提名的,年滿21周歲,有良好品行的親戚。
8533-Inform Education Provider of Address
修改地址需及時匯報。持簽人必須在到達澳洲的7天內告知學校其詳細的澳洲住址。如若更改住址,同樣也需要在7天之內告知學校。
以上7項條款適用于所有澳洲留學生,如若違背當中的任何一條被移民局知曉,就有可能被取消簽證且在3年內不得辦理澳洲留學簽證,所以,各位同學要注意遵守,確保能順利完成學業(yè)。